本人于2012年7月2号向天门市城乡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费配套费用3400元面积为76平方票根编号00316940,至今10年过去了,证件还未办理,配套费不属于国家财政吗?为什么留的票根写的是湖北省非税收入票据?中间过程百般曲折,单位所有领导的回答是先登记了解情况后,请耐心等候。苦等10年人生还有多少个10年,请为老百姓做主。
网友:老百姓
您好!
您在市委书记专属板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高度重视。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3月15日下午与您进行了见面沟通,并于3月22日上午到您家就档案信息查询及办证情况与您进行了解释说明。
2.鉴于您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机构改革,单位转隶、人员划转,我局已建议侯口综合执法中心对辖区类似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待收集汇总后,我局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对该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