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在钟惺大道天和蒸菜馆就餐,消费近1500元。付款完毕后合理合法索要发票,向该店多名工作人员确认,均遭到拒绝。拒绝理由是春节期间的优惠套餐不开发票。协商期间,明确告知店家拒开发票是违法行为,对方工作人员仍然强硬拒绝开票,存在明知故犯,故意偷税漏税的行为。如今大力提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种理直气壮不开发票的商家居然还存在,令人咂舌。是什么让他们毫不畏惧?背后的原因不言而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知。如果商家拒开发票,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税务机关依法处置。
网友:三谢李杜诸公不能多文
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立即安排竟陵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核查,经与你电话联系沟通后,已责令天和蒸菜馆开具了发票。我局工作人员对天和蒸菜馆拒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天和蒸菜馆表示今后一定按税收法规规定规范经营。
感谢你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