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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贫困生和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需要守护的孩子
需要守护的孩子

因为这个学生家里的父母都没有读过书,所以我代为咨询相关事宜。该生系实验初中南校区初二学生,13岁,目前自己独自一人在学校附近租房上学。1.父亲长期失踪不赡养孩子。2018年其母亲大病后,父母2019年离异,父亲(渔薪镇万董村人)远走他乡,卖掉家中祖宅后失踪,长期联系不上,且未给孩子任何生活费用,不闻不问,其母亲一直身体不好但还是尽量在照顾孩子。幼年的孩子很小就失去了来自亲人的照顾,长期孤苦无依。2.申请助学事宜无果。2022年初因了解到贫困政策,其母亲带着孩子向村书记咨询了助学事宜,村书记表示表格和资料都提交了镇政府,但是目前依然没有任何音讯,半年时间数次询问没有回复。(这里主要希望得到贵局帮助,该生是否符合贫困生,该如何办理?找谁办理?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回信。或者是都可以申请助学金,让孩子能安心读书)3.生活困难。自父母离异后,该生始终坚持学习,刻苦努力,为了方便偶尔能看望母亲,2021年回到天门读书,目前学习成绩也很优秀,班里老师同学都很关心。但因为其主要抚养人(父亲)长期失踪,孩子只能自己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生活十分困难。希望贵局能够及时关注,伸出援助之手,给我们一个回复。

2023-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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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需要守护的孩子”:

您好!

针对您咨询的实验初中南校区初二学生应如何申请贫困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的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安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回复如下:

国家针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贫困学生设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 1、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优先资助:(1)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2)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5)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6)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2、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非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即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小学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即小学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即每年秋季开学申请一次),按学期发放。每年秋季开学,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组织填写认定表(申请表),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公开评审,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后,将资助资金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经电话联系诉求人(电话:18872072759),该生属于第七类贫困学生,需持村级开具的贫困证明秋季学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贫困学生资助范畴。另外,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全日制且在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时不能办理。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刘华阳 2023-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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