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人”网友:
您好!
您在网上留言:“拖市镇现在还在收公粮水费这合法吗?”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国农业税(公粮)现已全部取消,不再向农民征收。拖市镇现在执行的农民负担项目是经省、市农民负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包括:农业排涝水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所征收的项目、标准,均严格按农民负担政策测算到户,填入《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卡》交农户按卡交款。有关政策宣传资料每年征收前均下发到农户,您可以查证一下。
二、为了鼓励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国家每年按农户的实际种粮品种和面积均给予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为了资金直达农户,防止截留,镇财政所统一为农户在信用社办理粮补一本通,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本通,农户可持身份证到信用社直接领取。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什么意见、建议和不明白的事,可直接到镇政府咨询,也可拨打0728-4761001电话联系。
拖市镇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