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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杨林
杨林

本人七月10在杨林辖区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后被本人抓住),交由执法民警,后查出醉驾.(本人27号去派出所了解得知醉驾,但是杨林派出所迟迟不达责任书或解决方案,已经二十多天了,这些事情到底由谁来解决和负责,

2022-8-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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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杨林”:

您好!

您反映的交通事故经过及处理如下:2022年7月10日凌晨,肖某勇驾驶鄂R6***5轻型栏板货车沿杨林办事处乡村道徐北路由东向西行驶,1时45分行驶至徐北路杨林中学地段时,超越前方同向在前的一辆三轮摩托车,超越三轮摩托车后驶入北侧道路,与沿徐北路由西向东过弯道驶入道路北侧的鄢某东驾驶的鄂ME***5小型汽车相撞,事故致两车受损,肖某勇、鄢某东受伤。杨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地,当时肖某勇在现场,腿部有受伤,民警告知其先到医院治疗后再到杨林派出所说明事故情况,鄢某东未在现场。当时事故车辆将道路堵住,民警在车辆内找到车主信息,准备将道路疏通后去寻找鄢某东。肖某勇自行离开,在事故地点大概40米远的道路北侧一民宅门前发现鄢某东睡在地上,遂返回事故现场告知民警,民警过去将鄢某东带上警车送往中医院进行血液中酒精浓度检测,随后通知肖某勇治疗后一起到中医院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后回杨林派出所给鄢某东做材料。肖某勇于7月10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到杨林派出所说明情况,民警当场告知,要等双方血液送检结果出具后下达责任认定书,让其耐心等待。2022年7月26日杨林派出所民警去交警支队将酒精检测结果拿回,7月27日肖某勇来杨林派出所询问事故处理结果,民警当时告知对方涉嫌醉驾,目前已经立案,因对方当时醉酒所说材料完全与事实不符,已通知对方重新来所说明情况,材料更正后打印调查报告书,到事故大队进行审批,责任认定书已于2022年8月2日盖章完成。事故双方于2022年8月2日晚上到杨林派出所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天门市公安局

            2022年8月5日

 

丁明辉 2022-8-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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