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在天门市碧水源f栋购入一套商品房,按购房合同于2019年12月交付,并按照100%收费标准交付2020年物业费,2021年在天门市港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装修备案并装修,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天门市物业管理办法》,商品房头一年如为空置房,则物业费应按60%标准收取费用,天门市港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同样按照100%标准收取我全年物业费,2022年7月我入住碧水源,又向天门市港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减免40%物业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冷漠,坚决不按国家及市政府政策减免物业费,我多次打电话联系本楼盘物业负责人,该负责人态度强硬,直接拒绝,并扬言:要找哪个找哪个,不减免!而且,我也联系碧水源业委会负责人,该业委会负责人让我不跟其他业主说此事!房产商与港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日期为2016年6月—2020年12月,之后理应由业委会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碧水源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选举,未开业主大会选择物业公司,未经业主投票选择就与天门市港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收取物业费用,业委会负责人不愿为业主解决问题!
网友:碧水源住户
您好!经我中心工作人员沟通,您在收房时已办理房屋装修手续,已直接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现要求物业企业按照规定减免房屋第一年空置期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让您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房屋水、电消费单,如消费量为0,可视为房屋完全空置,将会依据规定对您房屋物业服务费进行减免。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