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林镇尚礼新村有个奇怪现象,婆媳两都在一届村委班子任职,媳妇陈某当妇女主任,婆婆钱某秀当纪检书记,我想问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好像记得《村委会选举法》规定过村委会组织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配偶及其近亲属不得同时在同一村委会任职。那么婆媳在同一村委班子任职是否符合规定?
网友“浮者何惧”:
您好!
收到您反映有关“村委班子里人员的问题”的留言板,横林镇委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专班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尚礼新村妇女委员陈某与钱某秀确实是婆媳关系,但不存在同时在一届村“两委”班子任职,钱某秀在2021年12月1日就已辞去尚礼新村党支部委员的职务,陈主任是2021年12月22日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妇女委员的职务,严格遵循了近亲属回避的任职要求。
2.在现场调查中,发现村务公开栏上纪检委员一栏写有钱某秀的名字,经核实系村财经委员笔误写错,村党支部书记未把关并公示出来,造成群众误解,当即对村党支部书记和财经委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其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横林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横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