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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可耕种水稻田可以挖鱼塘吗
皂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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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市镇舒滩村十三组村民舒某安,去年年底将他自家上十亩水稻田和与他家田相邻的几块水稻田全部改挖成鱼塘,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合不合法?

2022-3-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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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皂市人”:
    你好!现就你在市委书记专属版留言关于水稻田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国土、城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来信人取得了联系,调查相关情况。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皂市镇舒滩村十三组村民舒继安将水稻田改挖鱼塘。来信人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根据调查:反映的舒继安的20亩田目前实际用途为虾稻养殖,并非鱼塘。2018年舒继安与举报人肖强安达成口头协议,肖强安将自家2.4亩田无偿给予舒继安使用。舒继安将自家17.6亩与肖强安2.4亩地合计20亩地全部用于虾稻养殖。
    2022年,肖强安想要将2.4亩地收回,根据确权证上土地划分,肖强安的2.4亩地位置在舒继安虾稻田的正中央,3月份,虾苗生长速度特别快,舒继安不同意其收回,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2022年3月7日,镇政府同村委会出面调解,调解意见:将肖某安位于舒继安虾稻田正中央的的2.4亩地置换,置换位置满足肖某安的要求。双方表示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 
感谢你对皂市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皂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黄仁杰 2022-3-1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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