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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达商场李宁店未满七天不退货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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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晚购买羽绒服 星期五打8.8折 去找门店协商退差价不处理 要求退货被拒绝

联系万达楼层经理 可惜万达商场偏向商家导致客户投诉无门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的义务

分为两种悄况:(1)一般退货义务。

经营者者挺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同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业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向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行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022-1-16 22:56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消费者”: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当事人2022年1月11日在万达李宁店购买衣服一件,后期得知商家推出会员8.8折活动,便要求退还以8.8折计价后的差价,商家未同意,当事人于是出退货退款要求,商家因衣服吊牌拆除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货退款,由此产生争议。经我局辖区市场监管所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当事人可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杨于宏 2022-1-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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