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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尚居房地产中介公司霸王条款,房子买卖双方未达成协议,不退还意向金
无名
无名

2021年3月,我在“天门尚居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58同城平台上所挂二手房信息中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东挂牌价为61万元,我便委托该公司帮忙联系房东进行谈价事宜,当时该公司告诉我必须缴纳贰仟元意向金来表达买方诚意,房屋买卖不成意向金会退还给买方,于是我向该公司缴纳意向金贰仟元整。该公司并出具收据。后该公司中介人员跟我对该房屋谈价至58万元。由于市场行情的下滑,我发现该房屋在不同的中介公司挂有不同的价格,有的挂牌59万元,有的挂牌58万元,我便要求该公司中介人员再帮我谈谈价,中介人员也答应,一段时间后,我询问中介人员情况,中介人员告知我,该房屋房东已出售给他人。于是我便要求该公司退还我的意向金,该公司不予退还。而且该公司开具给我的收据上的收款事由写的是:“意向陆拾壹万,讲到此价意向金不退”。最初这样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且该房屋在市场挂牌价格口径不一致。中介公司强制性没收意向金的行为我很不满意,烦请有关部门的协助!

2021-12-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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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无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商家明确拒绝我局辖区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当事人可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杨于宏 2021-12-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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