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北河滩是不许种植,然而这几年随着国家的发展,不法人人员经常在河滩种植小麦后,大势对有耕牛造成影响,有的人直接以种植小麦后说被耕牛吃了,要赔偿损失,多则5000-10000元索取,有的人还专门以这个为事业,我不知道河滩是否有承包,就在今天我家耕牛又被要求要5000元,我不知道是那个部门管理,但是国家环境保护是否存在,是否在执行,河滩是否种植等。公安部门对这种以河滩种植小麦被吃为由,是否可以管理,我们家的耕牛因为这个被杀,还有的因为这个理由被索取要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