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河镇段场村十一组村民,九十年代初,我和丈夫在段场街开了一家小餐馆,周咀村干部在我的小餐馆吃饭每次都是签白条,共欠生活费三万零八十五元,2008年,丈夫因劳累过度,四肢无力,经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食道癌,在医院冶疗一年,医治无效,于2010年元月17日,丈夫丢下了80岁的老母亲和未成年的儿子,带着满腹的遗憾和不舍离我们而去。为了还清亲戚朋友借给丈夫在病中治疗的费用,我踏上了艰难的收账路,多次找周咀村干部讨账,他们每次总是年前推年尾,年尾推年后,给长把伞我搬,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直拖到现在,周咀村总共还欠款六千元,还欠本人生活费二万四千零八十五元。
另外,还有段场村村委会于1997年因要上交镇提留款,村委负责人要我丈夫帮忙给他们借三万元钱,当时我们手上根本没有现金,丈夫就找亲朋好友们凑齐了三万元钱借给了段场村,事隔二十多年,村干部换了几届,段场村这笔钱还有七千元没还。
我现在已六十多岁,没有经济来源,还需要还丈夫当年看病欠下的债务,目前生活状况举步维艰。三万块钱,对有钱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我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额,何况这笔钱浸透了我丈夫的汗水。现特求助政府帮帮我,希望在政府的帮助下,能收回这两笔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