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在碧水园花畔里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因房子实际面积多出来0.7个平方要补差价,我要求看合同里应该出示的出卖人应该出示的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她提供不了之后态度大转变,让我找物业,然后物业让我找售楼部,售楼部的销售说,我们只负责卖房子其他那是你们跟开发商的事情,我们不管,我们只负责卖,售楼部经理说话也是咄咄逼人,翘个二郎腿半躺在椅子上说你有证据吗?你有监控吗?最后我走的时候门口的保安赶到在门口说让我开车出车祸,这个事情售楼部推给物业,物业推给售楼部,两边推来推去都不管,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我作为一个消费者,门口的保安以及销售经理这样的态度有没有人能管一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