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生活城广场属于公共用地,现在却圈起来搞游乐设施经营,卓尔及附近居民本来就多,搞得业主活动区域严重受限,锻炼身体极为不便。请问这种利用公共用地进行大规模的盈利经营活动,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的话,还请将相关依据告知;如果没有法律依据的话,还请依法进行执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