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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电的情况
维权到底
维权到底

事件一:2018年响应国家号召,回家乡承包土地进行龙虾养殖,个人出资架设电线400-500米。电线架设完成,需要开户接火,蒋湖供电所要求我出6000元开户费用,后戈巴湖书记出面沟通,收3000元。该3000元转账要求给私人微信,并未给收据和发票,后了解到其余地方都是国家支持,开户免费。后国家电网工作人员还在外叫嚣,说我的用电他想停就停,想断就断。

事件二:2018年线路接火,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强制将我的电表移到我的线路末端,将之前的线路私自下线卖给别人使用,一直到现在未解决。后多方投诉电表移到他下线电表的后面。投诉无门。

事件三:2020年底,国家电网跟我说在我的农用口粮田将我田地的电线杆拆除,移到路边,这是国家工程,我表示支持,后国家电网在我的田地恶意施工,造成庄稼损坏。而且我了解到国家电网的施工是地方企业的线路接火,和国家工程无任何关系,基于多方原因我拒绝国家电网继续在我的农田施工,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同意停工。在2021年5月,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带领施工队趁我不在家强行施工,邻居劝阻不听,打电话拒绝接电话,并叫嚣我不在家,强行施工。于是打电话报警,打电话给政府工作人员,这场闹剧才在国电施工完成后停止。

事件四:2021年国家电网据说是监察委的下来了解事情,证据和现场都去看了。然后又失踪了。

2021-7-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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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供电公司经核实,现逐一回复:
事件一:2018年4月,辖区蒋湖供电所本着“让客户少跑腿”的原则,工作人员利用私人微信收取用户候某某3000元施工费,汇入施工单位账户,并开具施工费发票,按照以往惯例,个人用户一般不领取发票,因此,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用户前来领取。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3日通知用户前来领取发票,并拍照发至用户,截至7月8日,用户尚未到蒋湖供电所领取发票。
事件二:2018年,用户候某某在蒋湖农场戈巴湖分厂养虾,自行架设了300多米低压线路,为其自有产权,后来当地另一用户苗某某申请装表接电,供电所在确认候、苗双方协商一致后,将苗某某表计安装到候某某产权线路上,并非供电公司强制装表接电;2021年5月,在得知候某某表示异议后,为避免双方矛盾,欲将苗某某表计移至供电公司产权线路上,但遭到候某某拒绝。
事件三:2020年供电公司10kV蒋加线隐患整治项目,途经蒋湖农场农科所、张港镇周庄村,因用户候某某对市政府颁布的补偿标准不认可,要求蒋湖供电所将已建设完成的线路电杆拆除,后经蒋湖农场协调,已达成初步和解意见。
事件四:用户候某某曾通过95598热线、信访等渠道反馈上述问题,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后,电话向其沟通反馈,其对调查情况不认可,并非工作人员失踪。
特此说明。
彭韶清 2021-7-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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