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市关于娱乐性钓鱼的一些管理办法,在本市汉北河等自然河流水域用路亚杆(单竿,单钓,单线,与传统台钓方式上多了个渔轮和走钓的方式)作钓,不以渔获为目的纯属休闲娱乐性质的游钓。这种方式跟政府2020年8月发布的禁捕通告有没有冲突?有时候碰到渔政检查人员时也能很好的跟钓友解释现在的政策文件精神。但是现在渔政河道清理外包给第三方企业后碰到的一些企业巡查人员,先不说他们有没有执法权,一看到别人玩路亚就不分青红皂白的要收缴鱼具(在明确一杆、一线、单钓的前提下),不能明确给出政策法规依据,也不给开具罚没单据。第三方企业所管理的这些河道巡逻人员对合规钓友的这种粗暴的方式有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我在市政府网站上面所能查询到的就只有2020年8月10号发布的一个《关于汉江天门段关于全面禁捕的通告》,个人理解的路亚作钓方法完全符合《通告》里面第五条关于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定义。
我们反对所有的非法捕捞和生产性垂钓方式,也坚决支持渔政执法部门对这些伤害渔业资源的方式给予打击。但是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路亚钓法这种休闲娱乐性作钓方式到底能不能作钓给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和管理方式。还有关于外包第三方服务企业的巡查人员对钓友的处理方式和收缴合规渔具的行为有无执法依据或权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