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念陈方村二组于2009年2月7号与小板镇码头村六组周康康结婚,但因非农业户口,到2015年3月11号之前户口一直在陈方村二组,但是未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然小板镇码头村也未得到征地补偿,为什么我两边都未拿到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