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小板镇码头村六组村民周康康,我妻子王念征地补偿未得到赔偿,请领导核实处理。
本人周康康与妻子王念于2009年2月7号结为合法夫妻,妻子王念出生于1987年10月30日,出生于天门开发区陈方村社区二组,2009年2月7号因婚出嫁到小板镇码头村六组,此时王念为开发区陈方村户口,因当时政策规定,王念非农户口未能转入小板镇码头村,妻子王念于2015年3月11号转入小板镇码头村六组户口,2015年12月29号小板镇码头村铁路征地拆迁,码头村委以王念非码头户口未给予应得赔偿。
请相关部门给予回复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