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0月20日在天门市大汉隆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于当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当时承诺两年之内办证。当时除了购房款之外,收取契税5952元,维修基金7310元,办证费1000元等。
如今五年过去了,开发商仍未履行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与义务,遂于2020年5月20日起诉该公司【(2020)鄂9006民初1061号】,后经法院调解,开发商同意办证。到现在为止就算是申请了强制执行,开发商也毫无反应,甚至可以说是置之不理。
想知道开发商为什么会一拖再拖,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朗朗乾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长期受到侵害得不到保障,法治社会却无处讲理,到哪里都是要走流程为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