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0月11日在天门市大汉隆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当时承诺两年之内办证,当时除购房款之外收取契税6056元,维修基金7309元,办证费1500元,如今近五年过去开发商仍未履行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于与义务,遂于2020年6月2日起诉该公司(2020鄂9006民初1062号),后经法院调解,开发商同意办证,然而半年过去仍未办理,我于2020年12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也没动静,想了解一下为什么会一拖再拖,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法治社会却无处讲理,到哪里都以走流程为搪塞,拖拖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