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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薪镇观音湖村(原斗笠村)收取一事一议费用事情的问询
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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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薪镇观音湖村(原斗笠村)最近五年每年均有收取一事一议费用(约100元/年,每户不等),收取此费用的文件出自何处,收取此费用用于何处?请相关单位予以说明。是否存在用此项费用弥补基层干部收入不足,将此项费用作为基层干部的补贴津贴等?若此项费用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请公示每年具体收入及支出明细供查阅。

2021-1-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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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观音湖村收取一事一议费用事情的询问,我镇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农业税,原来由农业税开支的农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都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
按现行文件规定,筹集办法分为“一事一议”筹资和“一事一议”筹劳。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村级“一事一议”筹劳每劳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以资代劳每个标准工不超过8元。男劳力为18-60周岁,女劳力为18-55周岁。“一事一议”所收资金全部入村级财政专户,采取村账镇管,由镇财政所统一代管。村级需使用时,要先提出申请,经镇政府审批后方可使用,所收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开支。
村委会每年对“一事一议”费用使用情况,在村委会公示栏都进行了公示,您可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查看。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渔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徐志 2021-1-2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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