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湖金利屋二期业主代表,本小区自2018年6月份交房以来,房屋装修期间物业公司强行每户收取了400元垃圾清运费,根据天价管〔2018〕6号市物价局关于《市城管局关于核发垃圾处理费等行政收费许可的函》的函复,天门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1.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本小区目前有边户117.22平米和中间户90平米等两种面积户型,按照《市城管局关于核发垃圾处理费等行政收费许可的函》的要求,业主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用分别为210.99元和162元,然而本小区物业公司-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确是一次性收取的400元垃圾清理费(附件有缴费收据凭证为证)。
请监督管理局领导为本小区业主支持公道,核实并责令吉友物业退还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注:希望把钱退到业主手上,不希望充抵物业费,毕竟这是两码事)!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