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姐夫于2020年11月22日前往天门市嘉旺兴全屋定制经营部(志邦全屋定制)结算尾款,尾款总额9000元,根据志邦公司活动刷工商银行信用卡9000元,可直接优惠500元,当时刷工商银行信用卡,消费小票显示交易金额9000元,消费总计8500元(刷信用卡直接返还500元),本次活动是工商银行给与的优惠活动,相当于8500元购买9000元的商品,商户以只支付8500元为由(可见信用卡消费小票),要求他再次刷卡500元(可见信用卡消费小票),他对银行卡刷卡消费不了解,于是再次刷卡500元。从工商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了解,本次活动由志邦总公司与工商银行合作,折扣费用由总公司承担,商户在他不了解银行活动(活动肯定会由总公司通知到各商户)的情况下,不承认活动,总公司给予500元补贴,他再刷卡500元,属于“里外通吃”,属于不诚信的市场行为,欺骗消费者的无良商家,另向志邦总部投诉,说的是72小时给予回复,上周四中午打的电话,至今未收到回复。提出以下诉求:
1.向当事人道歉
2.退还当事人500元;
3.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与最严厉处罚,
4.在天门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好的营商环境的时候,有这样的商户存在严重影响了天门的形象和天门的经济发展,以小见大,以典型促全面发展,在岁末关头强化诚信教育,严厉打击、惩处不诚信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外地人中树立天门的良好形象。
请领导核实并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