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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天门市天然气应急保供设施情况
天然气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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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 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至2020底已经不足60天,请问保障天门市全域天然气三天供应的应急保供设施建设情况?

2020-1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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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然气研究院:
    您好!储气能力建设是国家制定的能源安全战略,省政府201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储气能力建设的工作,组织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督导落实相关工作。
    根据省文件精神,储气能力建设分为两种:自建储气库和储气罐;不具备储气设施建设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租赁、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储气能力。前期,我们与相关燃气企业进行接洽,并组织到宜昌等地学习,经反复论证,自建储气库投资成本大、运维管理成本高、有效利用率低,不宜自建。
    经市政府同意,今年8月市发改委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政府储气能力任务。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汪发琼 2020-11-1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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