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电力用户”:
你好!
关于你留言咨询的用户报装问题,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1、按照《荆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用电报装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电司荆州供营销[2012]8)文件要求,居民客户办理“一户一表”用电申请,必须提供用电需求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如贵客户楼上和楼下为分开产权,能各自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法律文书,则可以申请“一户一表”用电;如楼上和楼下为一个产权,则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办理条件,不能申请“一户一表”用电。
2、 根据《天门市物价局关于全市供电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天价管[2005]7]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一户一表”用电收费标准为:安装5(40)A单相电子表340元/户;安装5(40)A三相电子表720元/户。
供电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