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地税发【2008】256号文:关于《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移民个人购买一处商品房免征契税。我是丹江口库区移民于2010年移民搬迁自天门市。2017年在天门市区购买商品房一套,特意去天门市税务局申请减免契税申请。工作人员跟我讲可以“先交后退”,我就把契税的钱交给了开发商,给我办理房产证。2019年开发商给我办好了房产证,把契税发票交给我,2020年6月18号我再次折返税务大厅提交退税申请表及齐全的资料,马上四个月过去了,此事毫无音讯,每次去税务窗口咨询结果,就像踢皮球一样给的答复“等领导审批”
此事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我会上报上一级有关部门领导,希望在有关市领导监督监管之下能尽快的为移民解决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