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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处理厂
不懂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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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修不修的?如果还修的话征地款什么时候下发?在总地款计提百分之四十合理吗?国家规定不能超过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还有房子的安置问题到底是怎么办的?现在传言满天飞,也不知哪句是真的,我们只想知道政府到底会怎么办?什么时候办?有没有一个计划表。这件事对老百姓的影响太大了我们希望政府部门真正关心一下百姓的诉求,把事办好让大家都满意。

2020-1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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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不懂就问”:
      您好!
      您的来访件我们已获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黄金污水处理厂三期是市政府规划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市征收办、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有关补偿费用纳入项目预算。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环评、财评等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征收。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且“本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本标准执行”。按照文件公示标准,小板镇土地为II类用地,综合地价标准为47000元/亩,即安置补助费为282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18800元/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规定,增加安置补助需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在市人民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前,60%的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农户,40%的土地补偿费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建设。
      待土地征收完成后,即将启动房屋征收,安置方式计划采取统规自建和房屋置换两种模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到金星村村委会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感谢您对小板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小板镇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黄祥斌 2020-10-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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