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反映我切身的实际问题——我叫陈银红(女)1984年6月参加工作,供职于干一供销社。结婚后调入马湾供销社工作,直至供销社解散。单位解散后自谋职业,外出务工。2014年缴纳养老保险金到供销社提档案时被告知:供销社解散时档案多处搬动,部分职工档案遗失,我正是丢失档案的其中一位。这样重要的工作凭证竟然能丢失?!他们轻描淡写的给了我一个答复,关乎我切身利益的生计大事他们简单的几句话就敷衍了我,给我后续无尽的烦恼和极大的麻烦。后来,在我的催促下,供销社提供了我的工资单才办理了养老金缴费。(其中1996年-2014年共补交养老金83120.04元,2015年缴纳了3744元,2016年4380元,2017年4709元,2018年2773.4元,总共合计98726.44元)。2018年我退休,拿到的退休金却只有854.34元,比我同期退休的同事每月工资少了一倍多。我十分诧异,去找人社中心,被告知我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我的同事是职工退休。我在供销社工作十多年(有工会会员证、合同制职工手册、中级业务技术培训合格证、业务技术等级证及工资单、职工奖金发放凭证等证物)怎么退休就成了灵活就业人员了?我知道档案是重点,可是档案是他们自己弄丢失的呀!对于一名将青春奉献给供销战线的职工来说,我倍感无奈,多次和供销社部门交涉但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到人社局反映实际情况,每次也都是失望而归,一晃多年过去了仍然是杳无音信,事情得不到任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