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17年7月20日将户口从竟陵街道雁叫居委会迁往安徽省合肥市,2020年,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拆迁,需要回原户籍地开具一份证明文件,证明本人在原户籍地未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雁叫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证明的内容属实,但是不予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