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门市卢市镇河岭村8组的村民,2019年以村组,镇政府带头来到河岭村8组,把河岭村8组的124亩一级良田流转给一名叫汪某才的武汉人进行龙虾养殖,当时村民多数不愿意!签订合同是700元每亩租期10年,,今年5月17号应付第二年的流转资金,但联系不上本人,多次找村领导和镇政府,给的答复是等几天!按合同约定,乙方属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向乙方索赔两倍的违约金。当时镇政府是中间人,并签名!现在镇政府和村领导拿不出解决方案,致使土地荒芜。农民的地不能种植,忘市领导给于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