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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月,根据省物价局鄂价能交[2006]97号文《关于建立城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市物价局制定了我市客运出租车燃油联动机制方案,并于次月召开听证会,确定我市计程起租1.5公里,起步价4元,取消每趟次加收的0.5元的燃油附加费,联动基点价格为93号汽油5.1元/公升,当其上升或下降达到或超过1元/公升,启动公里租价联动,即公里租价上升或下降0.2元。2010年12月我市燃油价格93号汽油价格已上涨至7.35元/公升,按联动方案要求,公里租价每公里应上涨0.4元。2010年12月市政府专题纪要[2010]56号《关于加强客运出租车长效管理的会议纪要》,要求根据汽油上涨的实际,实行出租车汽油价格适当上浮联动机制,对客运出租车运行在现行政府指导的基础上实行上浮。市物价局考虑运价每公里上涨0.4元幅度过大,同意客运出租车行业每趟次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并于2010年12月启动燃油联动。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