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陆羽汽车城(江淮车店巷内)有黑加油点长期“营业”。 黑加油点在密封和高温的环境下,随时可能发生火灾而引发爆炸,造成周边无辜民众伤亡! 在此,请问相关监管部门,难道非要等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来层层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是疏于监管还是有意庇护? 《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的,扰乱市场情节严重的,最高处5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