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天门市胡市镇前台村7组村民刘国祥,现代表本人三弟刘兴祥申请危房改造:
本人三弟刘兴祥早期住在父亲60年代末所建的平瓦房内,位于天门市湖石镇前台村7组尹家湾。其本人离婚后,2008年起独自一人在山西打工,生活较为困难。该房屋的现状是四周墙壁出现裂缝,房顶多处出现大洞、小洞,天下屋内多处一团泥浆,根本不能遮风挡雨。三弟自从2008年起就没有进屋住回家,逢年过节回乡只能暂住在哥哥家。
本人家族系遗传性痛风症患者,备受该病痛的折磨,生活困难,能力有限。对该房屋修缮改造力不从心。
在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湖北天门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天门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三清零”》、《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下月全面完工 已改造完成807户》以及《天门市申请危房改造的报告哪里有》等新闻之后,为天门市委关注民生、扶贫爱民的切实行动倍受鼓舞,现提出危房改造申请:
申请房屋(见以下照片)符合“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2)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砌体结构危房鉴定:1、砌体结构有下列现象,应评定为危险点:(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屋面12竖向裂缝,或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裂缝(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受压产生竖向裂缝,或裂缝受度已超过1mm(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5)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或连接处断裂成通缝(6)墙、柱刚度不足,出现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7)砖过梁中部产生竖向裂缝,或产生弯曲、下沉变形(8)石砌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12,且墙体长度大于6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16”等危房标准。
特此申请,期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关注、批复、审核和批准。先行谢过,预祝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干部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以下为危房照片, 敬请批准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