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1月25日在城北陆羽大道圆通快递寄件(发票一张),2019年11月27号到无锡,因外包装拆开,内件损坏,收件人拒收。快件被寄回。2019年12月4日到达天门,期间无人通知本人快件因损坏被寄回。一直到2019年12月9日收件人联系本人才告知快件损坏被寄回。然后本人联系快递公司才知道快件已到天门,快递公司客服打电话说赔偿本人300元。因本人发票金额9500元,税率13%。本人未同意300了事,到现在快递公司一直没有人联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