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天门人”:
您好!您于12月25日在市委书记专属板上的留言我们已经收悉,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开发小区在建设前,已办理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不属于未批先建。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有1-2栋房屋没有按照规划建设,规划部门对开发商进行了相关处罚。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已缴纳罚款,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可办理不动产证。
今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皂市镇人民政府联系,以便及时知悉您的需求,及时办理回复,镇政府联系电话:0728-481156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皂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