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彭市镇杨庄村(现金杨新村)一组村民,2010-2012年杨庄村一组搬迁改造,当时我务工在外,补偿款事宜由村干部办理。拆迁时核查我的房屋面积一百余平米,最终村干部给的数字是我一万两千元,扣除当年养老和医保后,给我现金一万一千一百元。近来有人告知,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为两百元每平米。这与我所得相差甚远,由于过去数年,想请政府帮我核查当时拆迁补偿的具体赔付数目和标准。另外,由于在外务工,2013-2015年三年的粮补2100余元都由村干部签字取走,去向不明,讨要无门,希望政府帮助查清去向,讨要属于我的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