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无名:
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同黄路是皂市镇的一条村级路,由于常年经受运输石料的载重车辆辗压,道路破损不堪,严重影响交通。2008年经镇政府申报被纳入市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为了提高同黄路承载能力,沿线各村和跑石料运输的车主都要求按国家三级公路的标准建设,并议订了修路方案:修路差额采取捐资办法,由过往大型载重车车主捐款解决,修路时先由施工方全额垫付,待竣工通车后由施工方收取捐资。方案经沿线村召开村民会议和运输石料的车主讨论通过,共同签订了《同黄公路路权出让合同》,出让年限为10年;各运输石料的车主与同黄路修路理事会自愿签订了《捐款协议书》,同意按每车次规定的标准捐资。在修建同黄路的同时,为了避免有的车主不愿意捐款或加重负担,另建了汉黄公路,可以保证大小运输车辆通行,不愿意捐资的车主可以选择这条路通行,不收取捐款和其它任何费用。
同黄路建设标准高于一般的通村公路,资金缺口达 260万元,在筹资时遇到较大困难,收取载重运输车通行捐款,是解决修路资金、做好路面养护的有效办法,事先也与各位车主签订了捐款协议,权利和义务明确。
同黄路收取捐款属个人自愿,您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
皂市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