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衙门路聪聪幼儿园西侧的小型垃圾中转站对周围空气造成很大污染,滋生各种害虫,影响周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此规范对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建筑物之间给出了具体的距离指标:大型I类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为大于等于50米;大型Ⅱ类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30米;中型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15米;小型I类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10米;小型Ⅱ类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8米,望有关部门取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