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竟陵东湖路原物资局所辖金属公司单元楼居民,所住单元均是以当时市场价格购得,且都办理了房产证。为响应国家政策,今年在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时被告知:根据目前国家政策,不动产登记办理既要有房产证也要有土地使用证。后来我们大家去尝试办理土地分户手续时却意外得知原市金属公司土地在各业主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市城投公司收购。可能是考虑到产权无法分割到户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也顾及到社会稳定因数,城投公司暂未过户单元楼占地。更令人诧异和愤慨的是,因原市金属公司和原武钢集团有债务纠纷,该宗土地又被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判决偿债。如此一来,我们这36户自有单元岂不是成了”空中楼阁“。该宗土地”一女二嫁“我们成了最大最直接也无辜的受害者。土地分户经多方询问无果,不动产登记证明更是无法办理。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借此平台发声,恳请相关单位尽快协调解决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