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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可否从外省转回至原户籍所在地(天门市张港镇)
花开花落
花开花落

组织部领导:

        您好!感谢您再百忙之中查看我的留言。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5年在大学期间就入党了,次年转正成为了正式党员。2008年从长江大学毕业后去到了江苏扬州——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工作有10年。2018年6月回到湖北武汉工作,目前在一家民营单位做人事专员,但该单位没有党支部,无法接纳我的党组织关系,想请问我的原户籍所在地即张港镇是否能接受呢?请您看到留言后还请尽快回复我,谢谢了!

2019-7-31 09:21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花开花落”:
      你好!
      党员工作关系变动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居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居住地的村(社区)党组织。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新工作单位如无党组织,且新居住地不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可以转回原户籍所在村(社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社区)党支部后,党员要主动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张正德 2019-8-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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