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需要咨询一下,本市内农业户口迁移的问题:本人一家三口原户籍为卢市镇窑新村,现已定居马湾镇卢湾村已达五年,一直想将户口迁入马湾镇卢湾村,几年前马湾镇卢湾村民委员会已出具愿意接收落户的证明,原卢市镇窑新村村民委员会也同时出具了同意迁出的证明;但是本人近几年几次到马湾镇派出所咨询办理户籍迁移入户相关手续,户籍民警总是问,有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必须购买商品房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吗?(农村的房子根本办不到房产证)国家不是说要放开户籍,鼓励户口迁移至长期居住地吗?为何事实上又是另外一种情况呢?
本人在网上查询得知:市内迁入①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②至迁入地派出所开具被投靠人的户籍证明,填写落户申请表③凭[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下户口发[迁移证]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上户口
请详细答复一下,如何办理本市内乡镇农业户口迁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