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留言板 市委书记留言板
54310
咨询贫困户衡量标准
zhangrui
zhangrui

本人系黄潭镇张台村二组村民,十一岁时父亲因肝癌逝世,后母亲艰难带大我和姐姐,现姐姐远嫁,本人从十四岁开始患上难治性运动障碍疾病(系遗传)丧失大部分工作能力,母亲亦有相同症状,经过千辛万苦,苦心积攒,于二零一三年自费巨额医疗费用安装大脑起搏器,症状得以控制,奈何大脑起搏器属于高精医疗器械,费用极其高昂,本人每过五年需花费十万元更换大脑起搏器电池,否则将丧失劳动能力,为此母亲年迈依旧带病在外给人做护理,(其实母亲本身就需要别人护理),母亲因劳累和过于节检,导致营养不良,健康状况非常不稳定,本人也因身体原因错过最好的婚育机会,现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曾向村委提出低保要求,村委以本人能赚钱为由拒绝,在此希望政府能合理调查审核,给予本人和母亲一定帮助,在此感谢万分!

2019-2-7 13:26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zhangrui
  您好!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认定低保的基本条件。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55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200元/人/年。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经办机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书面申请——乡镇入户调查——村(居)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市核对中心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市民政局审批。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728-5227499。
  天门市民政局
  2019年2月11日
蒋发银 2019-2-11 08:07
网站简介 标识说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