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号下午3点52分左右,我父亲驾驶摩托车带我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金姚村五组被一辆白色小轿车撞倒在石墩上,我老婆,女儿,父亲三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因为对方肇事司机是酒驾,我们报警了,在拖市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在,我们要求对肇事司机酒精测试,民警却以测试酒驾要去天门为由忽悠,后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我们再次要求对肇事司机酒精测试,民警又以酒精测试要去多宝测试忽悠,以导致错过对肇事司机的酒精测试时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