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10月6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其中第279项是城市卫生费。可是,2018年10月17日,我们收到“天门市城市管理市容执法支队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通知书”。我们想知道:1、天门市城市管理市容执法支队有没有在相关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2、天门市收费目录清单中有没有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一项目?3、城管局、财政局、物价局有没有联合下发相关的收费文件?4、如果属于乱收费,对相关责任人将怎样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