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湾居民田良勇的住房建于1985年,当时条件有限,建造简陋,加上已经居住了三十多年,墙体到处裂缝,发霉,潮湿,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已不能居住,一家人挤在后来在老屋厨房改建的小平房里,由于女儿已经长大,田良勇于18年四月份把老屋拆除了,准备重建一栋给家人居住,一家人现寄住在亲戚家。
由于田家湾属北湖改造区,市政府于15年发布的通告停办了建房相关手续和证明。
田家湾在通告发布后也有许多住户新建或改建了房子,也是没有办理建房许可证的。田良勇的房子在施工过程中被城管规划执法局竟陵分局以没有建房许可证为由勒令停工和拆除达几十次。现已无法施工。
根据土地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一处宅基地,田良勇也只有这一处宅基地,完全符合国家土地法一户一宅的规定,
我们田家湾的居民希望上级领导关心民生,体贴民情,以人为本,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来下面实际调查,批准田良勇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