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老彭”: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安排专班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蔡堤村于2012年底征地62.73亩,所征土地为集体所有。2013年3月,该村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将该收入资金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2.2013年以来,该笔资金用于村级债务偿还、道路、管道、沟渠维修养护、村级办公场所修建、防汛抗旱、发放保洁员工资等用途共计约50万元;从中开支2万元用于“两公”费用、一事一议、供水水费等,未另外向村民收取费用;还有部分用于村级杂项费用开支。
3.每一笔费用的支出均召开过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程序完善了各项手续。
因您长期外出,参与村级事务少,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了解。经专班耐心细致答复,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镇农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您常回家看看!
中共岳口镇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