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个朋友想报今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他不是法律专业的,学历本科,没有相应的法学或法律硕士学历,也没有三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他2011年参加过司法考试,看了招考公告: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如果按照以上规定,我朋友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但是后面接着又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请问什么叫获得学籍或考籍,他2011年考了的,没通过,叫不叫有考籍?如果算有考籍,是不是可以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一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望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