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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迁往外地的原天门户籍居民办理补办结婚证
竟陵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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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我父母咨询个关于补办结婚证的事情。
我父母均系1963年生人,天门小板镇人,于1985年办理结婚登记,现存一份结婚证(老式版本 无身份证号码的)。
90年代在登记户口时,户口本上名字录入错误,与结婚证上名字出现不一致情况。
2013年双方户口均迁往了黑龙江省。
现在想补办结婚证,在黑龙江省被告知需要回原籍所在地申请补办。
请问这种情况 是否可以在天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谢谢!

2018-6-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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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竟陵游子:
  您好,按照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户籍所在地或原发证机关婚姻登记处都可以为群众提供补证服务,如果您父母当初确系在天门办理结婚登记,他们双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我局婚姻登记处将根据现场情况为他们补发婚姻证或为他们提供办证咨询,如有疑问可致电0728-5341345咨询。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于支持。
  天门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3日
蒋发银 2018-6-1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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