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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据不足为由推诿至今不与处理
王哲
王哲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18年2月24日,我们商量25日外出打工,我便下午到天门还车给别人,回来已是下午4点左右,走湾后河渠旁看到一堆枯萎的野草,出于好玩将野草点燃,就这时董某伟·董某文·彭某然及董某山,他们气势汹汹的来将我围住。其中一人问董某山认不认识,董某山用荤话说不认识,这时董某文(当过兵会武功)董某伟·彭某然三人蜂拥而上。其中董某伟用硬物砸向我面部(皮层脱落现经缝合后留有6厘米长疤痕)头昏目眩,身体其它部位也遭受攻击,眼睛好像瞎了似的,脚也疼痛难忍,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死死地抓住一个不放,决不能让凶手跑掉。后我们(董某伟)一起掉进河里,它挣脱了我,上岸找到一根木棍将我往死里打(我掉河里后在河里清洗眼睛)棍子都断成几节。我实在是挺不住了便向董某山求饶:打不得了,我是王平儿子,你不是不认识"董某山说了句你怎么不早说,喝令我上岸跟他们走,我为了活命只能委曲求全跟他们走,但脚疼的厉害走不动,他们就在背后又是拳打脚踢,我咬紧牙关坚持走。后来把我带到董某山家里,说是手机衣服都烂了,烧坏他房屋及其他东西,威胁恐吓要我赔钱和坐牢。这都是什么道理?我也不跟他们理论,央求他们我没带钱手机也湿了不能用,要不就回家去拿钱,我之所以答应给钱就是为了保命脱身。回家我父亲听后颇为愤怒,光天化日之下行凶闹事,勒索钱财,还上门来逼钱来了,赶走他们,要找董某山说理。他们恼羞成怒回家拿凶器扬言要杀你全家,另有其他人也各持凶器赶来。我父亲见状只能随机报警。幸亏民警及时赶到才制止事态的发展。我被民警看伤拍照后送往医院,眼睛保住了(眼睛充血5天未消),面部缝合,脚骨折了(法医鉴定属轻伤2级)。说句心里话刚开始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忍下这口怨气,因为惹不起他们,他们人多势大,惹了他们就是死路,不说我们,整个董湾村也没人敢得罪他们,有好多人都被他们兄弟打骂过,人们敢怒不敢言,各人自保谁也不会出来讲句公道话,怕引火烧身。他们丧尽天良,我躺医院里他们连看都没看一眼,回家至今也不闻不问、行如无事。凶手至今却依然逍遥法外,为了讨回公道,无奈之下,只好上书政府有关部门。

  我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下定决心,层层上访一告到底。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一定会伸张正义,铲除黑恶,为民伸冤

2018-6-7 16:28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王哲:
    你好!你所反应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反应的问题镇政府安排了专班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回复如下:
    1、横林镇派出所介入及时。一是2018年2月24日下午,横林镇派出所接到董湾村五组快活林附近有人打架报警后,及时出警,对你反映的当事人之一董某伟做了询问笔录,并用执法仪对现场进行了记录。二是2月25日横林派出所民警在天门市人民医院对你进行了看望,同时做了询问笔录。2月28日另外两名当事人董某山、彭某然到横林派出所做了笔录。三是3月26日横林派出所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伤情鉴定中心拿回你的伤情鉴定后,随即通知你家人,28日将伤情鉴定报告送达至你家人手中。横林派出所民警于当天将伤情鉴定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到市公安局,目前已经立案。
    2、横林派出所处置合规。根据市公安局的指示,横林派出所从4月至5月多次到董湾村进行调查走访,力图还原事件经过。期间,横林派出所于4月4日还对你及你爱人进行了二次笔录,5月16日,对你进行第三次笔录,但没有获得更为有效的证据。依照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凭已有的证据不能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横林派出所于6月11日将当事双方、董湾村书记三方在派出所进行协商,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
    后续镇政府将继续安排镇派出所、司法所及董湾村进一步协调此事,力争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达成协议。如调解不成,请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
                                                               横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2018-6-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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