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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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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立遗嘱怎样才算有法律效力?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还是在有律师在场或者怎么的?

2018-4-1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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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蔚蓝”: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立遗嘱怎样才算有法律效力”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有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立遗嘱人既可去公证办理遗嘱,也可以在律师的见证下办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若您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天门市公证处,联系方式:0728-5239890,或者到公证处现场咨询,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28号(司法局二楼)。
    感谢您的留言!
                                天门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9日
李靖 2018-4-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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